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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在二手書店無意中看到了一本書《If I did it》

這本書的書名也許你沒聽過,但作者名字你一定聽過
那就是前美式足球明星,O. J. Simpson

1994年6月12日,Simpson的前妻Nicole Brown Simpson及其友人Ronald Goldman被發現陳屍在L.A.的私人寓所,兩人均被以極為殘忍的方式殺害,Nicole幾乎身首異處,而Ronald則身中30多刀。當年6月17日,警方以飛車追補他時,多家媒體甚至出動直昇機全程實況拍攝。1995年1月24日開始聆訊,同年10月3日,Simpson被判無罪。

當陪審團宣讀裁決時,全美有超過九成的電視觀眾收看
經過連續劇般的漫長審判,因為證據不足而判無罪開釋
此判決引起輿論嘩然,不只美國,甚至是全世界
但是此判決結果也讓我對美國司法制度留下深刻印象

美國司法制度一向被視為是西方國家司法獨立的典範

這是偉大的司法精神,也是東方國家一直做不到的地方
華人世界自古以來,司法就是一直被少數人操縱
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」更是KMT主政時期的地方諺語
而「政治迫害」一詞更是最常出現在那群貪婪政客的口中
玩弄司法,賤踏司法的,正是這群無恥政客
對台灣而言,這是何等諷刺,何等悲哀

然而就算全世界都知道Simpson明明就是凶手
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,法律此時已無能為力
法官和陪審團也只能眼睜睜看著殺人凶手離去

雖然後來死者家屬以民事起訴求償勝訴
Simpson必須支付總計超過三千萬美金的損害賠償
但他依然是自由之身,而且至今仍拒付賠償金


《If I did it》這本書甫一宣布問世,即引來嚴厲批判
畢竟,一個殺人凶手僥倖逃過法律制裁已是人神共憤
沒想到居然藉此牟利,大賺高達百萬美金的預付版稅

書中當然是描寫Simpson「假設」自己是凶手會如何犯案

但是真正令我感到興趣的是這本書的內容
因為當初我十分好奇,美國法律規定一案不能二判
換句話說,如果沒有新證據,Simpson就是自此逍遙法外了
那麼他出版這本書描述自己的犯案手法,雖然可藉此獲利
但難道不怕被找到新證據而又被重新上訴嗎?

很顯然地,在此書的背後有高手在下指導棋

我這本二手書的前一位所有者似乎是法律系的學生
他在書中用鉛筆寫下了不少自己對此書的心得評論
Simpson下筆用字之精湛幾乎是無懈可擊
根據他和同學、法界前輩及教授們的討論研究
此書完全沒有洩露任何新證據或一絲新線索的可能性

太可怕了,原來
操縱法律系統的手法可以如此細膩
天才律師一手遮天的本事在此顯露無疑
這也讓我感慨不已...天下真的沒有完美無缺的制度
即使以美國司法系統那近乎無瑕的完善亦不例外

有錢能使鬼推磨,這句俗諺也再次應驗



其實書中尚有他跟死者的戀愛婚姻及內心掙扎描述
(也許是我心有定見吧,看起來真的覺得挺假的...)

但是省略這些,剩下冷血謀殺與冷靜善後那一部份...
我還覺得蠻好看,內容還蠻精采的...Orz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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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,是保謢懂法律的人,但如今看來,卻不只如此
在天才律師的手上,法律不再僅是一門技術而已
它已是魔術、幻術、詐術,甚至昇華至藝術的境界...

何謂正義?實力才是正義?


(30.APR.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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